【法規修正】國科會修正「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雙邊協議下科技合作交流及活動計畫作業要點」第八點,並自即日生效。
一、本案修正內容略以:
(一)第八點:依第二點第四款規定之年輕研究人員,包含大學生、研究生及博士後人員,其等參與國際交流活動,需支用相關業務費及國際差旅費等。而現行第五款之原意係規範上述人員,不得重複支領國科會補助之工作酬金。為避免疑義,爰修正第五款,明確規定係不得支領本補助案之「工作酬金」。
瀏覽數:
一、本案修正內容略以:
(一)第八點:依第二點第四款規定之年輕研究人員,包含大學生、研究生及博士後人員,其等參與國際交流活動,需支用相關業務費及國際差旅費等。而現行第五款之原意係規範上述人員,不得重複支領國科會補助之工作酬金。為避免疑義,爰修正第五款,明確規定係不得支領本補助案之「工作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