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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申請計畫】教育部114年下半年玉山學者計畫申請及相關作業事宜,校內截止日為8月5日。

一、玉山青年學者指取得最高學歷十年以內,或年齡四十五歲以下,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一)曾服務於國際一流學術研究機構或國際知名公司 任職五年以上,並具有發展潛力。

(二)有執行重大研究計畫之經驗。

(三)近五年之學術貢獻於所屬領域表現優異。

二、依教育部函示本校114年度獲玉山青年學者1名額度,惟是否通過仍依審核結果為主。

三、玉山青年學者補助項目:

(一)非法定薪資每年至多150萬元,一次核定5年。

(二)提供每年至多150萬元之學術交流暨工作費,一次核定五年;該費用得用於與學者執行計畫相關之教學、研究、國際學術交流暨工作等各項費用;如涉及人事費(如行政助理、博士後研究員或兼任助理薪資等),依各校自訂標準辦理,並核實報支。

(三)學術交流暨工作費得編列20%資本門經費,並以各校所獲核定之學術交流暨工作費總額計算,由學校依需求自行調配校內各學者之資本門額度。

四、學者申請計畫應執行下列專案任務(四目中至少選擇二目):

(一)學術研究:增進學術研究量能並有益於校務發展。

(二)教學創新:教學實務創新與精進,強化人才培育並提升教師教學品質。

(三)國際合作:促進國際交流及鏈結,提升臺灣國際影響力與知名度。

(四) 產學合作:協助學校與國內、外企業產學合作,培育高階人才並深化社會影響力。

五、本申請案屬國際攬才,核定通過後聘用人員為編制內專任教師但聘任方式、期限、薪資待遇、支持性措施等事項應依校內及「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延攬國際頂尖人才作業要點」第五點規定辦理。

六、玉山青年學者計畫申請,教育部委請財團法人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基金會辦理計畫審查等相關事宜,申請時備文及書面資料,寄件應副知及另寄送上開基金會。

七、請有意申請者,請於8月5日前將申請資料送交本處,倘有多件申請案,預計於最近一次學術委員會研議後於規定期限內送件,並逕至網站參閱及下載相關表單(網址:https://yushan.project.edu.tw/TopTal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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