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科會徵件】115年度「原子能科技學術合作研究計畫」自114年6月1日起受理申請,校內截止7月23日。
(一)計畫研究領域及主題:
1、核能與除役安全科技(N1)
2、放射性物料安全科技(N2)
3、輻射防護與放射醫學科技(N3)
4、跨域合作與風險溝通(N4)
(二)申請資格:申請機構及計畫主持人、共同主持人須符合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之資格規定。
(三)計畫執行:自115年1月1日起。
(四)本計畫研究型別分為個別型及整合型研究計畫,如為整合型計畫,總計畫(總計畫需合併執行一子計畫)及各子計畫主持人須於同領域中各自提出申請。
(五)經費編列:
1、業務費:包括「研究人力費」與「耗材、物品及雜項費用」。
2、研究設備費:囿於經費,原則上以補助業務費為主。
3、本計畫不補助國外差旅費。
4、管理費: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相關規定辦理。
(六)有意願申請者,請於114年7月23日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並通知本處,以利辦理線上彙出申請及函報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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