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科會徵件】國科會與波蘭國家研究發展中心(NCBR)共同徵求2026年臺波(NSTC-NCBR)雙邊協議國際合作研究計畫,自即日起受理申請,校內截止6月2日。
(一)申請說明:
1、本案分「國際合作研究計畫」及「國際合作鏈結法人計畫」兩類,核給1-3年期計畫。國科會補助以「擴充加值」方式辦理,並主動增核國際合作主持費,我方主持人須依本公告所述方式向國科會申請。
2、本項徵件必須由臺灣及波蘭雙方研究人員共同組成計畫團隊,研議合作細節並完成撰寫計畫申請書,分別提送國科會及波蘭國家研究發展中心(NCBR)審查,任一方未收到申請書,則申請案無法成立。
(二)申請資格:以現正執行國科會補助研究案計畫(下稱原計畫),且於徵件截止日內,原計畫執行期限尚未屆滿之計畫主持人為限。所稱原計畫不含規劃推動案、產學合作案、代辦案及雙(多)邊協議國際合作研究計畫。
(三)合作領域:
1、Neuroscience (神經科學)
2、Energy efficiency technologies, including air-conditioning, refrigeration, thermal energy technologies (能源效率科技)
3、Materials science and engineering (材料科學與工程)
4、Smart Vehicle (including AI and electromobility) (智慧駕駛)
5、Quantum technology and Cybersecurity(量子科技及網路安全)
6、Aviation and Space research (航空與太空科技)
7、Semiconductors (半導體)
(四)補助經費:
1、國際合作研究計畫: 補助「擴充加值」經費與原計畫經費總和,每案以不超過每年新臺幣1,200千元為原則。惟實際核定經費以審查結果為準,並以每年新臺幣700千元為上限。
2、國際合作鏈結法人計畫: 補助「擴充加值」經費與原計畫經費總和,每案以不超過每年新臺幣3,000千元為原則。惟實際核定經費以審查結果為準,並以每年新臺幣1,200千元為上限。
(五)計畫執行期間:
1、獲雙邊選定通過之計畫自2026年1月1日起開始執行。與波方共同研究計畫之執行期間相同。
2、計畫期程最短1年,最長不得超過3年。
(六)有意願申請者,請於6月2日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並通知本處,以利辦理線上彙出申請及函報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