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科會徵件】國科會115-119年度「補助基礎研究核心設施共同使用服務計畫」,自即日起受理申請,校內截止6月9日。
一、本案申請略以:
(一)計畫全程執行期間:自115年1月1日至119年12月31日止。購置子計畫須同時提出購置金額40%以上之配合款證明,研提1年期計畫;中心總計畫及運作子計畫須研提5年期計畫內容。
(二)計畫表件:分共用表件(表號CM01-CM08)、中心總計畫書(表號M201-M303)、運作子計畫(表號M001-M005)及購置子計畫(表號M101-M107),均為專屬表格,總計畫主要主持人及子計畫共同主持人請以分項整合型計畫,同時提出申請。
(三)申請件數限制:子計畫須依照儀器之服務類型(尖端服務不分組,基礎服務分材料、奈米製程、化學、物理、生科及其他等6組)方式,審慎擇定歸屬學門代碼7碼,相同代碼以一件為限。例,運作計畫(M002)基礎材料組(B1)運作子計畫代碼=M002B1。
(四)製作計畫申請書: 請至本會網站( 網址:http://www.nstc.gov.tw)進入「學術研發服務網」,循本會「專題類-年度研究徵求計畫」,選擇計畫類別「基礎研究核心設施共同使用服務計畫」;相關文件下載,請至國科會首頁/學術研究/補助獎勵辦法及表格 /補助專題研究計畫/ 基礎研究核心設施共同使用服務計畫點選連結。
二、國科會擬訂於4月18日併同「第三屆基礎研究核心設施運作暨技術交流年會」舉辦計畫徵求說明會,歡迎報名參加(網址:https://forms.gle/VXXhKaASj3Yzk93TA)。
三、有意願申請者,請於6月9日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並通知本處,以利辦理線上彙出申請及函報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