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科會徵件】國科會114年度補助人文學及社會科學學術性專書寫作計畫,自即日起接受申請,校內截止1月2日中午12時。
(一)計畫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之資格如下:
1、符合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三點計畫主持人資格之人文學及社會科學領域人員。
2、退休之人文學及社會科學領域教學、研究人員,且其申請機構於人文學及社會科學學術性專書寫作計畫申請計畫函內敘明願意提供相關設備供其進行寫作並負責一切行政作業。但不包括退休後在非前點申請機構擔任專任教學或研究人員。
(二)執行期限:自114年8月1日開始。
(三)專書寫作計畫不含編注、教科書及譯注計畫,其寫作範圍如下:
1、計畫主持人未曾出版之博士論文改寫。
2、計畫主持人歷年人文學及社會科學研究計畫成果改寫成專書或該類成果之延伸。
3、計畫主持人有關人文學及社會科學主題之學術性專書撰寫 (不包含計畫主持人歷年期刊論文之合集)。
(四)專書寫作計畫申請書應就下列事項說明:
1、專書寫作計畫之內容須包括前點寫作範圍之過去成果概述及重要性說明、專書之章節架構及其預期成果。
2、計畫主持人曾執行專書寫作計畫者,應說明該專書之出版情況。
3、計畫主持人已有專書寫作計畫執行中或逾執行期限,而尚未出版者,不得依本要點另行申請新年度專書寫作計畫。
(五)專書寫作計畫執行期限至多三年。如未能於期限內完成者,得於計畫執行結束前申請延長,延長期間最多以一年為限;延長期間內所需費用,不另予補助。
(六)依據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6點規定,各計畫得依實際需要,申請各項補助經費。有關研究人力費部分,應敘明各類(級)別人員在計畫內擔任之具體內容、性質、項目及範圍;另配合國科會推動參與計畫博士生費用增核措施,倘有約用博士生兼任人員需求,請併同增編費用,俾利審查後一併核給。
(七)為落實學術倫理,申請書內容若涉及計畫主持人所指導學生之學位論文,應於計畫申請書中清楚揭露或引註。計畫主持人應於計畫申請書中適當揭露已完成的工作項目,並不應將申請時已發表(含學生學位論文)之成果,隱匿為其申請計畫之研究內容。
(八)請有意申請者,請於校內截止日114年1月2日(星期四)中午12時前至國科會網站完成線上申辦作業,並通知本處,以利完成線上匯出及函報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