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科會徵件】國科會「2026-2027年度臺灣-以色列雙邊協議國際合作研究計畫」自1月16日起受理申請,校內截止4月23日。
(一)申請資格:臺方申請人應符合下列資格條件:
1、以刻正執行國科會補助研究類計畫(以下簡稱「原計畫」)主持人為限。
2、前項原計畫不含規劃推動計畫、雙邊協議國合計畫及產學合作計畫,並與擬申請國際合作計畫之研究內容相關。
(二)合作領域:
1、半導體設計(Semiconductor design)
2、次世代材料(Next generation materials)
(三)補助經費項目及分擔方式:
1、我方補助「擴充加值國際合作」經費與「原計畫」經費總和,以3.5萬美元/件/年(約折合新臺幣100萬元)為原則,惟實際核予經費以審查結果為準。
2、國科會補助我方「擴充加值國際合作」經費項目包括:國際合作主持費、國際合作所需業務費、赴國外差旅費等,不包含管理費。
3、前開國際合作主持費依國科會主持費及規劃費核給標準辦理。
(四)計畫執行期間: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為期2年,須與以方共同研究計畫之執行期間相同。
(五)有意申請者,請於4月23日(星期三)前至國科會網站完成線上申辦作業,並通知本處,以利完成線上匯出及函報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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