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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國科會訊息】修正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報告撰寫格式,並自即日起實施。

一、本案為教師執行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報告撰寫格式修正通知,並自即日實施。

二、報告撰寫格式修正內容摘要如次:

(一)成果報告應適當揭露研究過程中(包含研究構想、計畫執行、成果撰寫)計畫參與人員(包括各級專、兼任人員或
已畢業之學生等)之貢獻、工作項目完成情形及相關成果發表狀況。

(二)計畫已有論文發表者(不包括學生學位論文),得摘錄論文內容作為成果報告內容或納為附錄,並請註明發表刊
物名稱、卷期及出版日期及與計畫之相關性;不得逕以該論文作為成果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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