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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修正】國科會修正「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研究人力約用注意事項」第四點,自113年1月1日生效。

一、配合行政院113年度軍公教員工調薪政策,提升執行國科會補助計畫約用研究人力待遇,請各執行機構檢視並調升自行訂定之專任人員費用支給標準,並更新上傳至國科會學術研發服務網。

二、已獲核定補助執行中之計畫,應確實依自訂標準核實支給工作酬金,約用各級之專任人員不得低於該會規定最低金額,所需經費請於原核定計畫總經費(含管理費)內勻支。

三、本案修正內容略以:
(一)第四點:考量經濟成長率、物價指數、基本工資成長等因素,調升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約用專任人員月支酬金下限,爰修正第一款第一目如下:
1.各級數額係參考行政院一百十三年軍公教員工調薪幅度調升,執行機構仍得依工作內容、績效表現、專業技能等因素,核予優於最低保障之相應報酬。
2.本點意旨係保障專題研究計畫內各級專任人員之最低月支酬金,非僅限首次約用人員,爰「首次約用人員」修正為「各級專任人員」。
3.為保障碩士級以上專任人員權益,將「碩士級」修正為「碩士級(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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