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修正】科技部修正「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十點,並自即日生效。
一、為營造親職平權之科研環境,考量單親或育嬰留職停薪之男性計畫主持人,可能因
照顧幼兒需求,致使個人研究規劃無法配合現行計畫申請期程,爰增列第一項第七款。
二、第十點:
(一)新增第一項第七款,單親或育嬰留職停薪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之男性計畫主持人,得檢附足資證明文件,以隨到隨審方式提出申請。
(二)前揭隨到隨審方式比照第一項第六款女性計畫主持人生育期間支持措施,每年得申請一件,且倘有執行中計畫於期滿前三個月亦得提出,爰修正第二項後段,將增列
之第一項第七款亦納入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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