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意申請之教師,請依下列時程與規定辦理:
申請截止日:115年11月15日 請於期限前填妥申請表,向所屬系(所)、學院提出申請。
學院推薦截止日:115年12月10日 各學院推薦1~2案並將資料送交研究發展處彙整。
應檢附資料: 1.受推薦教師之完整個人研究成果資料。 2.研究計畫書。 3.學術二級單位、學術一級單位會議紀錄。 4.學術一級單位推薦表。
請有意申請之教師務必於上述期限內完成申請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