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澎湖縣政府檢送「澎湖縣政府縣政建設學位論文獎勵要點」訊息略以: (一)為鼓勵國內公私立大學院校研究所博(碩)士撰寫與本縣建設或政策相關研究之學位論文,特辦理旨揭獎勵案。 (二)獎勵對象:申請截止日前二年內之國內公立或私立大學校院研究所博士或碩士學位者。 (三)獎勵名額及金額額度如下: 1、博士學位論文:獎勵1名為原則,獎勵金最高新臺幣2萬元。 2、碩士學位論文:獎勵3名為原則,每名獎勵金最高新臺幣1萬元。
二、請有意申請者,於115年9月1日至9月30日前完成申請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