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資格:
1、以現正執行國科會補助研究計畫(以下稱原計畫),且於徵件截止日內,原計畫執行期限尚未屆滿之計畫主持人為限。所稱原計畫不含規劃推動案、產學合作案、代辦案及雙(多)邊協議國際和昨研究計畫。
2、計畫主持人執行國科會重大政策性專案計畫,不得再執行國科會其他補助計畫者,仍可提送本徵件申請書,以確保雙邊協議合作案之申請得以成案。
(二)合作領域:
1、綠能、
2、人工智慧應用、
3、醫療保健及生醫製藥、
4、資訊安全、
5、先進農業(含智慧農業)、
6、航空及太空、
7、災害防治、
8、雷射科技。
(三)計畫執行期間:2027年1月1日開始執行,為期1-3年,我方以雙邊協議擴充加值型(add-on)方式補助。
(四)補助經費:國際合作主持費(依規定主動增核)、國際合作所需業務費(含研究人力費及物品耗材費)、研究設備費、赴國外差旅費。
(五)補助額度:補助「擴充加值」經費與原計畫經費總和,以每案每年不超過新臺幣300萬元為原則,惟實際核定經費以審查結果為準,每年以新台幣150萬元為限。
(六)有意願申請者,請於6月17日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並通知本處,以利辦理線上彙出申請及函報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