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案為教育部第30屆國家講座申請案,申請對象為大學專任教授(編制內),於申請截止日時年齡未逾70歲,無教師法第14條第1項或第15條第1項情形各款之一,且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
(一)中央研究院院士。
(二)曾獲得本部學術獎滿3年以上。
(三)在國內外學術或專業領域上有與前2項相當之傑出貢獻者。
二、每一類科推薦申請人以4人為限;國家講座主持人具前列第一款或第二款資格,且取得該類科領域非本人之中央研究院院士或國家講座獲獎人3名連署推薦者,經提報校級教師評審委員會通過後,併同學校推薦案件報本部推薦;其名額不受4人限制。但外加名額以原有名額之一倍(8人)為限。
三、依教育部函文規定,申請案應經教評會審議通過,並符合利益迴避原則;另就送審人之教學及帶領研究團隊表現進行審核,並請於學校初審時將受推薦者之教學及引導學術思潮特色等納入考量。
四、申請領域分為「人文及藝術」、「社會科學」、「數學及自然科學」、「生物及醫農科學」及「工程及應用科學」等5類科,其中人文及藝術、社會科學等2類科之名額為2名,其餘3類科各為3名,共13名,得從缺。
五、有意願推薦申請,請於114年11月26日(星期三)前,備妥推薦書(含中、英文版Word格式及用印後PDF格式電子檔,請併同檢送英文簡介curriculum vitae)及送審著作(含PDF格式電子檔光碟)紙本各1式7份及學術二級單位與學術一級單位教評會會議紀錄送至本組,以利彙整提案校教評會審議。
研究發展處學術發展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