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資格:受延攬人在研究學者專題研究計畫(以下簡稱研究計畫)執行期間應不得為國內任一機構編制內或按月支給待遇之專任教學、研究人員,並分別符合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講座、現任或曾任國內外大學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或研究機構研究員、副研究員、助理研究員之國內外科技人才等條件。
(二)申請期限:
1、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講座:採隨到隨審方式。
2、研究學者:依國科會規定期限,以每年辦理一次,補助期間以當年八月一日起為原則。
(三)同一受延攬人在同一補助年度內,以執行一件研究計畫為限。補助期間依研究計畫執行期間,至少為一年,至多為三年。
(四)補助項目:包括業務費、研究設備費、國外差旅費及管理費,其各項補助基準依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相關規定辦理。但不得核給研究主持費。
(五)受延攬人人事費之補助項目包括研究費、機票費、勞工退休金或離職儲金、保險費及薪給差額補助金。但於研究計畫延長執行期間內,不另予補助研究計畫經費及受延攬人人事費。
(六)有意願申請者,應於11月24日(星期一),至國科會網站完成線上申請作業,並通知本處,以利辦理線上申請彙整送出及函報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