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科會徵件】國科會「補助國內舉辦國際學術研討會」114年第二期申請案,自114年9月1日起受理,校內截止9月30日上午10時前。

一、本案授權主辦或合辦之國際性學術組織須經國科會認可,且至少應有兩個國家或地區(不含中國大陸、香港及澳門)之外籍專家學者來臺參與研討會;研討會之籌辦及國內學界參與層面應具有全國性,且須公開徵求論文或邀請發表論文。

二、本項補助為支持女性科研人員參加國際學術研討會,及落實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所揭示之合理調整精神,申請案得依實際需求提列托兒服務或無障礙措施經費。申請案經審查未獲補助者,不得提出申覆。

三、申請案件之會議舉辦日期須為114年10月1日至116年3月31日間舉辦之研討會。

四、有意願申請者,請於114年9月1日至114年9月30日上午10時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並通知本處以利辦理線上彙出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