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科會徵件】國科會與菲律賓科技部(DOST)共同徵求2025年度臺灣與菲律賓(NSTC-DOST)雙邊協議國際合作研究計畫(1-3年期),校內截止2月16日。

(一)申請資格:

1、臺方以刻正執行國科會補助研究類計畫(以下簡稱「原計畫」,且於本計畫徵件截止日內,原計畫執行期限尚未屆滿之計畫主持人為限。

2、前項原計畫不含規劃推動案、產學合作案、代辦案及雙(多)邊協議國合計畫,並與擬申請國際合作計畫之研究內容相關。

(二)合作領域:

1、Energy Storage Systems: Advanced batteries, hydrogen production
(1)Advanced Electrochemical Batteries
(2)Green Hydrogen Production and Derivatives Storage Systems

2、Bio-based processing

3、Virology

4、Nutritional Genomics

5、Artificial Intelligence
(1)Biomedicine and smart farming

6、Nanobiosensor development

7、Biotechnology for Livestock

(三)申請方式:

1、第一階段–提交「研究構想書」(前期規劃計畫)。

2、第二階段–提交臺菲雙邊研究計畫(JRP)「完整計畫書」。

(四)補助經費:

1、Mobility Funds:

(1)臺方計畫主持人視本案國際合作研究計畫(JRP)規劃需要,得於第一階段徵求研究構想書時選擇性申請 Mobility Funds,欲申請者須依所附格式填寫研究構想書 3.出國計畫,並依第六點第(二)款所述方式於限期內提出申請。

(2)本 Mobility Funds 補助雙邊初審通過之臺方計畫主持人赴菲律賓與菲方主持人討論合作內容之國外差旅費,補助費用包含以下三項:(1) 臺灣與菲律賓最直接航程來回經濟艙等機票、(2)日支生活費(依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之日支數額及日支費相關規定辦理)、(3)出國手續費(含護照規費、菲律賓簽證費及旅遊平安保險費)。

(3)本 Mobility Funds 補助金額新臺幣五萬元,所需費用由本校先行墊,俟執行完畢後由本校函送國科會辦理經費結報並依實際可結報金額辦理費用歸墊。

2、臺菲雙邊研究計畫(JRP):

(1)補助計畫期間為1年至3年,臺菲雙方各自負擔合作計畫所需之研究經費。我方計畫主持人與菲方研究人員研擬共同計畫時,請連同「原計畫」擬提供合作內容及經費,併入本次申請「雙邊協議型擴充加值國際合作計畫」經費後,列為我方合作計畫經費總數。我方計畫「擴充加值」經費與「原計畫」經費總和,每件單年度以不超過新臺幣 360 萬元為原則。

(2)國科會補助我方「擴充加值國際合作」經費項目包括:國際合作主持費、國際合作所需業務費、赴國外差旅費等,不包含管理費及博士級研究人員費用。

(3)前開國際合作主持費依國科會主持費及規劃費核給標準辦理。

(五)計畫執行期間: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此為第1年,多年期類推;本項臺菲合作計畫雙方期限應相同,得為期1、2或3年)。

(六)每項申請案須由臺灣及菲律賓各1位主持人共同研議計畫內容,英文計畫名稱必須相同,申請件數每人以1件為限。

(七)有意願申請者,請於2月16日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並通知本處,以利辦理線上彙出申請及函報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