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補助類型、經費及分擔方式:
1、人員交流計畫:補助合作計畫下之短期訪問或研習,以2年期計畫為限。計畫內研究人員(得包含博士後及博士生)赴對方進行短訪或研習所需之費用(包括來回機票費、生活費、證照保險費等)。
2、雙邊研討會:補助辦理一次雙邊研討會之籌辦費用(地主國)及國際差旅費等(派遣國)。
(二)計畫執行期限:年度計畫執行時間為當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有意願申請者,請於112年6月19日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並通知本處,以利辦理線上彙出申請及函報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