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徵件】111年度傑出研究獎申請案,自即日起受理申請,校內截止8月2日。

(一)申請類別:

1、基礎研究類:研究成果以突破科學問題為主,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

(1)研究成果具學術原創性或具重要學術價值。

(2)研究成果具學理創新性,對學術發展有重大影響及貢獻。

2、應用研究類:研究成果以解決實務問題為主,對經濟、社會、民生福祉、環境永續、產業效益等具前瞻科技創新,改善人類生活之知識與技術,具有重大貢獻及有具體事實者。

(二)獎勵人數及方式如下:

1、獲獎人數:
(1)依第四點申請方式核定者,每年合計八十名為限。
(2)依前點主動遴選方式核定者,每年合計四名為限。

2、獲獎人由科技部頒發獎勵金新臺幣九十萬元及獎狀一紙。

(三)其他規定:

1、傑出研究獎同年度以申請一件為限。

2、申請人近五年曾獲傑出研究獎者,以獲獎年度以後之研究成果及主要貢獻度為審查評分項目。

3、獲獎人以獲頒二次為限。

4、累獲傑出研究獎二次者,得依科技部補助特約研究人員從事三年期特約研究計畫作業要點規定,申請特約研究計畫。

5、傑出研究獎獲獎人自申請當年之八月一日起三年內不得再申請本獎項。

(四)有意願申請者,請於8月2日(星期二)完成線上申請作業,並通知本處,以利辦理線上彙出申請名冊及函送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