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徵件】112年度全國性學術團體辦理學術推廣業務計畫補助案,申請期限至111年8月10日前完成線上作業。

本案申請訊息略以:

一、申請機構須同時具備之資格條件:

(一)以推展學術研究及促進教育發展為宗旨及任務,依人民團體法及社會團體許可立案作業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立案五年以上之全國性學術團體。

(二)定期辦理理監事改選,且其理監事成員中現任大專院校或研究機構之教學研究人員占五分之三以上。

(三)近五年內,每年均定期出版學術性期刊。

(四)近三年內曾主辦科普教育活動、學術研討會及其他學術推廣活動(如學術競賽、展覽及研習)。

二、計畫主持人資格:計畫主持人資格應為申請機構之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副秘書長或期刊總編輯。

三、補助類別:

(一)出版學術期刊。

(二)辦理學術推廣活動:含科普教育活動、學術研討會及其他學術推廣活動(如學術競賽、展覽及研習)。

四、有意願申請者,請於8月3日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並通知本處,以利辦理線上彙出及函報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