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資格:
1、以現正執行科技部補助研究計畫(以下稱原計畫),且於徵件截止日內,原計畫執行期限尚未屆滿之計畫主持人為限。所稱原計畫不含規劃推動案、產學合作案、代辦案及雙(多)邊協議國際和昨研究計畫。
2、計畫主持人執行科技部重大政策性專案計畫,不得再執行科技部其他補助計畫者,仍可提送本方案申請書,以確保雙邊協議合作案之申請得以成案。
(二)合作領域:
1、綠能。
2、人工智慧應用。
3、醫療保健及生醫製藥。
4、資訊安全。
5、先進農業。
(三)計畫執行期間:自2023年1月1日起開始執行,與捷方共同研究計畫之執行期間相同,計畫期程最短1年,最多不得超過3年。
(四)補助經費:國際合作主持費(依規定主動增核)、國際合作所需業務費(含研究人力費及物品耗材費)、研究設備費、赴國外差旅費(不含管理費及博士級研究人員費用)。
(五)補助額度:補助「擴充加值」經費與原計畫經費總和,以每案每年不超過新臺幣300萬元為原則,惟實際核定經費以審查結果為準。
(六)有意願申請者,請於7月6日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並通知本處,以利辦理線上彙出申請及函報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