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徵件】科技部與波蘭科學院(PAS)、保加利亞科學院(BAS)及匈牙利科學院(HAS)共同徵求2023年雙邊合作人員交流(PPP)計畫,請於截止日前提出申請。

(一)申請資格:我方計畫主持須符合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之計畫主持人資格。計畫參與人員得為計畫主持人、共同主持人、博士後研究員及博士生。

(二)計畫徵件校內截止日:

1、臺波(MOST-PAS):5月4日至7月22日;

2、臺保(MOST-BAS):5月4日至7月22日;

3、臺匈(MOST-HAS):5月14日至9月2日。

(三)執行期限:預定自2023年1月1日開始,以2年期計畫為原則,補助計畫係由雙邊協議機構共同選定,科技部將與各協議機構依公告內容補助經費,未獲補助案件恕不受理申覆。

(四)補助經費:

1、我方每件計畫補助上限為新臺幣24萬/年。

2、不補助研究計畫支出如人事費、材料費、電腦使用費。

3、補助出訪人員之交通費、保險費與生活費之模式如下:
      (1)交通費:臺灣與中歐國家最直接航程來回經濟艙等機票,臺灣及中歐國家(波蘭、克保加利亞或匈牙利)境內長途公共交通費,上限為每人新臺幣6萬元。
      (2)保險費:請參考「因公赴國外出差或返國述職人員綜合保險費率表」並依實際出訪期程,採400萬保額之保險費標準編列綜合保險費,依實際旅途日期計算。
      (3)歐洲訪問人員來臺生活費:合作夥伴(計畫成員)訪臺生活費及二代健保補充保費,請參考「科技部補助國外學者專家來臺從事科技合作研究活動支付費用最高標準表」並依實際來訪人員層級、人數及天數編列生活費,在計畫經費額度內核銷。

      (4)歐方補助機構:波蘭科學院(PAS)、保加利亞科學院(BAS)、匈牙利科學院(HAS)。

(五)申請訊息公告於本處網頁及轉知全校教師,有意願申請者,請於校內截止日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並通知本處,以利辦理線上彙出及函報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