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修正】科技部修正「科技部補助愛因斯坦培植計畫試行要點」、「科技部補助哥倫布計畫試行要點」第十二點、第十三點,並自即日生效。

一、科技部補助愛因斯坦培植計畫試行要點及補助哥倫布計畫試行要點修正略以:

(一)第十二點:受補(捐)助對象 執行經費之支用單據非屬機關原始憑證,機關原始憑證,爰「支出憑證」修正為「支用單據」。

(二)第十三點:第二款「支出憑證」修正為「支用單據」,理由同前點修正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