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申請略以:
一、合作領域:所有基礎科學及應用研究領域。
二、計畫類型:本項徵件屬雙邊協議國際合作研究計畫,應由臺、德雙方組成合作研究團隊,共同合作進行本項研究計畫。
三、補助經費項目及分擔方式:
(一)補助計畫以三年期計畫為原則,臺德雙方各自負擔合作計畫所需之研究經費。
(二)科技部補助經費項目包括:國際合作主持費、國際合作所需業務費(含研究人力費及物品耗材)、研究設備費 、赴國外差旅費等 (不含管理費)。與研究計畫相關之小型討會及互訪,得於計畫內提出。
(三)我方補助「擴充加值」經費與原計畫總和以每年新臺幣200萬元為原則。
四、每項申請案須由臺灣及德國各一位計畫主持人共同研議內容後,分別向科技部及德國研究基金會提出申請 。
五、有意願申請之教師,請於111年2月11日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並通知本處,以利辦理線上彙出申請及函報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