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徵件】科技部111年「原子能科技學術合作研究計畫」自即日起受理申請,校內截止日7月22日。

一、本案申請訊息略以:

(一)計畫研究領域及主題:

     1、核能與除役安全科技(N1)

    2、放射性物料安全科技(N2)

    3、輻射防護與放射醫學科技(N3)

    4、跨域合作與風險溝通(N4)

(二)申請資格:申請機構及計畫主持人、共同主持人須符合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之資格規定。

(三)計畫執行:自111年1月1日起。

(四)本計畫研究型別分為個別型及整合型研究計畫,如為整合型計畫,總計畫(總計畫需合併執行一子計畫)及各子計畫主持人須各自提出申請。

(五)經費編列:

    1、業務費:包括「研究人力費」與「耗材、物品及雜項費用」,其中主持人研究費/共同主持人研究費,請於計畫申請時編列,科技部不自動核給,協同主持人不得申請主持人研究費。

    2、研究設備費。

    3、本計畫不補助國外差旅費。

    4、管理費。

二、有意願申請者,請於110年7月22日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並通知本處,以利辦理線上彙出申請及函報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