爰修正第一項,於但書增列「計畫全程執行期滿前一年內」文字,開放計畫全程執行期滿前一年內者,不受不得再執行其他本部補助計畫之限制,俾促使計畫主持人以本專案計畫成果為基礎,持續提升與擴散AI研究及技術應用能量,並逐步回歸本部現行計畫申請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