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資格:
1、臺方以刻正執行科技部補助研究類計畫(以下簡稱「原計畫」)主持人為限。
2、前項原計畫不含規劃推動計畫、雙邊協議國合計畫及產學合作計畫,並與擬申請國際合作計畫之研究內容相關。
(二)合作領域:
1.Smart Agriculture
2.Precision health
3.Green energy technology
(三)補助經費:
1.我方計畫「擴充加值」經費與「原計畫」經費總和,每件單年度以新臺幣60萬元為原則。
2.科技部補助我方「擴充加值國際合作」經費項目包括:國際合作主持費、國際合作所需業務費、赴國外差旅費等,不包含管理費。
3.前開國際合作主持費依科技部主持費及規劃費核給標準辦理。
(四)計畫執行期間: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為期3年,雙方共同研究計畫之執行期間須相同。
(五)每項申請案須由臺灣及越南各1位主持人共同研議計畫內容,英文計畫名稱必須相同,申請件數每人以1件為限。
(六)申請訊息公告於本處網頁及轉知全校教師,有意願申請者,請於110年4月9日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並通知本處,以利辦理線上彙出申請及函報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