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訊息略以說明:
(一)申請人資格:
1、應具有中華民國或愛沙尼亞國籍或永久居留身分。
2、愛方申請人應具博士學位並在學術研究機構擔任專職研究人員至少3年以上。
3、我方申請人應符合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資格。
(二)計畫類型:
1、交流互訪計畫,計畫申請人赴對方國家研究訪問,可為「單向研究訪問」或「雙向互訪」。
(1)單向研究訪問:不論我方研究人員赴愛沙尼亞或愛方來臺,均需提出申請案,申請對應之我方出國差旅費或愛方來臺生活費。(派遣方及接待方均需提出申請案)
(2)雙向互訪:得同時申請我方之出國差旅費及愛方之來臺生活費。(請於出訪計畫內同時提出申請)
2、申請案必須以未來合作研究為前提,互訪的主要目標是研究人員共同討論合作研究計畫之細節,因此在提交申請案前就必須與合作夥伴建立連絡管道。
(三)研究領域:
1.Health
2.Culture, Creativity and Inclusive Society
3.Civil Security for Society
4.Digital, Industry and Space
5.Climate, Energy and Mobility
6.Food, Bio-economy, Natural Resources, Agriculture and Environment
(四)補助計畫執行期間:2021年4月1日至12月31日。
(五)補助項目及額度:
1、派遣方應提供旅費,ETAg補助上限為1,400歐元,科技部補助上限為新臺幣7萬5千元。旅費包括經濟艙國際機票,到達目的地內陸交通費及保險費。
2、接待方應負擔生活費;接待方之接待單位應保證負擔其他與接待有關之費用。科技部將提供愛沙尼亞訪問學者日支生活費。請依科技部補助國外學者專家來臺從事科技合作研究活動支付最高標準表,按來訪人員職級編列。
3、計畫經費之支用及報銷均依本部相關規定辦理。
二、有意申請者,請於109年10月1起至12月14日前至科技部網站完成線上申辦作業,並通知本處,以利完成線上匯出及函報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