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修正】「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採購監督管理辦法」第八條,業於109年8月7日以科部前字第1090049671A號令修正發布施行。

本案修正第八條略以說明:
(一)明確定義辦理科研採購之人員及其應迴避之範圍,由三親等以內血親或姻親,修正為二親等以內親屬。
(二)增訂第八條第二項但書,政府或公股指派、遴聘代表或由政府聘任之人員等迴避,回歸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範。